延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三十七号)
(第三十七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的代表,已由各选区分别选出。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当选的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同时接受5名代表提出的辞职请求,另有2名调离本行政区域,确认代表资格终止,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代表名单
(共9名,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
于兴国 王 晶(女) 申正哲(朝鲜族)
李功伟 张海涛 金 龙(朝鲜族)
金 毅(朝鲜族) 郑成武(朝鲜族) 赵明伟
延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辞职(自行终止)代表名单
(共7名,按汉字姓名笔画排列)
庄立军 李秉安 李 揆(朝鲜族)
金永旭(朝鲜族) 郎健伟(满族) 姜明洙(朝鲜族)
贺 玉
李秉安、金永旭等同志的延吉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延吉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