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负责财经、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的准备和落实工作。
二、为常委会决定财经、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重大事项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三、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财经、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财经、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
五、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依法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六、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指导财贸、农业代表团(组)开展好代表活动。
七、联系新兴街道、公园街道"代表工作办公室"和"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做好代表进街道、进社区的指导工作。
八、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及对口部门来我市视察、调查、检查和征求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服务工作。
九、负责对财政预算、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初审工作。
十、负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工作。
十一、协助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协助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做好财经、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协助信访办公室做好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二、完成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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